行政诉讼法诉讼主体资格

2025-01-05 02:13:43
推荐回答(1个)
回答1:

行政诉讼的被告是指该起诉指控侵犯其行政法上的合法权益和与之发生行政争议,而由人民法院通知应诉的行政主体。就是说和当事人发生行政争议,当事人不服提起行政诉讼,参加诉讼并进行应诉的行政机关。行政诉讼的被告必须是依法享有行政权力、代表国家和地方独立进行行政管理,并能对自己的行为独立承担责任、独立参加诉讼的组织。
一、政府部门不怕行政诉讼吗
政府部门需要考虑公民提起行政诉讼的后果,对政府部门合法行政有贵之作用。行政诉讼,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使国家行政权的机关和组织及其工作人员所实施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了其合法权利,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在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依法对被诉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审查并做出裁判,从而解决行政争议的制度。它对保障一个国家依法行政,建立法治政府,确保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利免受行政权力的侵害,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
二、治安案件和行政案件的区别
刑事案件是指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被控涉嫌侵犯了刑法所保护的社会关系,国家为了追究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的刑事责任而进行立案侦察、审判并给予刑事制裁(如有期徒刑、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等)的案件。行政案件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国家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违法或不当,侵犯其合法权益时,依照《行政诉讼法》规定的程序提出起诉,由人民法院立案处理的行政争议案件。比如因拆迁,城管执法等侵犯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行政行为而引起的案件。
二者的区别:1、从诉讼主体来看,刑事诉讼是“官告民”、行政诉讼是“民告官”。但也有例外,刑法体系中的自诉案件,原告也是公民或法人;行政诉讼的抽象行政行为,则不具有可诉性,无法提起行政诉讼。2、从诉讼时效来看,刑事案件的诉讼时效是具体的该犯罪行为有可能涉及的罪名的量刑档次的最高期限,比如有可能判3-5年,诉讼时效就是3年,但最高人民检察院认为有必要追诉的,则无视时效,发布通缉令后,诉讼时效也是不计算的;行政诉讼的时效是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6个月内。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第二十六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被告。经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决定维持原行政行为的,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和复议机关是共同被告;复议机关改变原行政行为的,复议机关是被告。复议机关在法定期限内未作出复议决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起诉原行政行为的,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被告;起诉复议机关不作为的,复议机关是被告。两个以上行政机关作出同一行政行为的,共同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共同被告。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所作的行政行为,委托的行政机关是被告。行政机关被撤销或者职权变更的,继续行使其职权的行政机关是被告。
第二十七条当事人一方或双方为二人以上,因同一行政行为发生的行政案件,或者因同类行政行为发生的行政案件、人民法院认为可以合并审理并经当事人同意的,为共同诉讼。
第二十八条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的共同诉讼,可以由当事人推选代表人进行诉讼。代表人的诉讼行为对其所代表的当事人发生效力,但代表人变更、放弃诉讼请求或者承认对方当事人的诉讼请求,应当经被代表的当事人同意。
第二十九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同被诉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但没有提起诉讼,或者同案件处理结果有利害关系的,可以作为第三人申请参加诉讼,或者由人民法院通知参加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