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到底整个房产都是父母出钱购买,但房产证已经归属夫妻名下,而且夫妻关系尚存,理论上讲房产夫妻双方享有处分权,可以将汇款凭证存留,做一个借款,如果以后夫妻和睦白头偕老,购买房子的钱算是父母送的,彼此也不用形成房产交割,父母可以根据情况放弃对购房款的偿还和补偿,如果万一离婚,房产可以当做夫妻共同财产,父母借款先行偿还,然后将房产剩余收入平均分割。
这个应该没有吧,没有对方没有权利分吧,因为你买首付你父母出的每月的按揭也是你父母给出的,他怎么有权利分类没权利分那个没权利分房产的干什么都没出一分钱都没出?怎么会分呢?是吧没有权利奋斗。
你父母调取首付银行流水和还款转账记录,并且补一份赠与协议,房产属于你一个人的财产,你的配偶无权分配。
子女登记结婚后,父母出资如何认定,司法解释二规定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予,除非父母明确表示只赠与给一方。司法解释三规定,如果产权只登记在其子女名下,视为对自己子女的单方赠与。婚姻编司法解释摒弃了司法解释三的该条规定,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的,推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
风险防范策略:最稳妥的做法是父母、子女和子女的配偶一起签订书面的协议,明确约定父母出资的性质。如果是赠与,约定清楚是只赠与给子女,还是赠与给子女及其配偶。如果是借款的,约定清楚利息和还款期限等。
特别注意:因为婚姻编司法解释用的“约定”,而不是“父母表示”,所以父母单方声明不具有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