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因是事物的内部矛盾,外因是事物的外部矛盾,即一事物与他事物之间的相互影响和相互作用.内因和外因的关系是:第一,内因是事物发展变化的根据,它规定了事物发展的基本趋势和方向;第二,外因是事物发展变化的不可缺少的条件,有时外因甚至对事物的发展起着重大的作用;第三,外因的作用无论多大,也必须通过内因才能起作用.
唯物辩证法认为事物的内部矛盾(即内因)是事物自身运动的源泉和动力,是事物发展的根本原因。外部矛盾(即外因)是事物发展、变化的第二位的原因。
内因是变化的根据,外因是变化的条件,外因通过内因而起作用。
内因和外因辩证关系原理具有深刻的实践意义,它是“自力更生为主,争取外援为辅”方针的哲学根据。正确处理独立自主与引进外国先进技术的关系,既反对“闭关自守”,又反对“崇洋媚外”等方针,是它在实践中的运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