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离婚后,拆迁房是否属于共同财产?

2024-11-24 18:2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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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如果拆迁前的房屋属于女方一方的财产,则拆迁后的房屋仍属于女方一方的财产,如果拆迁前的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则拆迁后的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规定:
第十七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01〕30号)规定:
第十九条 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为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回答2: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获得的征收补偿安置费或者安置房皆属夫妻共同共有财产,另有约定的除外

回答3:

婚姻法有规定,结婚后夫妻努力所得财产均为夫妻双方共同所有,这就要看你拆迁之前的这套房是结婚前买的还是结婚后买的。如果是结婚前买的,那就没有女方什么事。如果是结婚后买的,那拆迁分到的拆迁房,拆迁款是有女方的,这与女方有没有出钱,房产证上有没有写女方的名字没有关系。

回答4:

离婚都离婚了,对方的财产和你没有一毛钱关系了。如果你户口没有牵走,还是可以拿村里的分红。希望你明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