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宅基地(一户一宅)

2024-11-27 06:16: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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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怎样申请农村宅基地?
农村居民申请宅基地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并符合城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建制镇)、乡(镇)、村建设规划。办理流程如下:
(1)申请人向本村民小组提出书面申请(附户口簿、身份证复印件和农村宅基地申请审批表);
(2)村民小组按批次提交村民大会(由本村民小组三分之二以上村民或村民代表参加)讨论并表决通过后,公布申请宅基地户主名单,并公示15天,公示期满无异议,报村民委员会审核。
(3)经村民委员会审核后报乡(镇)国土所进行初审,并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后按批次(按月或季度)报县(市)国土资源局、县(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审查;
(4)经县(市)国土资源局、县(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审查后报县(市)人民政府审批;
(5)经县(市)人民政府批准后,由县(市)国土资源局下发宅基地用地批复。村委会应当向村民张榜公布批准使用宅基地相关情况。

(6)在建设当中,由乡(镇)国土所组织相关部门对批准的宅基地进行放线,放线后方可施工建设,建设时不得超占或位移。
申请农村宅基地需符合哪些条件?
农村宅基地严格实行居民“一户一宅”制度,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依法申请宅基地:
(1)年满18周岁已独立成户,且无宅基地的;
(2)原住宅不符合规划或者确需易地新建房屋的;
(3)达到法定结婚年龄,因结婚分户需建房的;
(4)因国家建设征收、农村公共设施和公共事业建设、实施城市、集镇和村庄规划进行旧村改造等公共利益占用宅基地,需要重新调整而没有安置住宅的;
(5)因发生或者防御自然灾害等不可抗拒因素,需要紧急避险搬迁调整居住地的;
(6)国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其他情形。

回答2:

申请宅基地,就要符合以下的情况之一:(一)因子女结婚等原因确需分户,缺少宅基地的;(二)外来人口落户,成为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没有宅基地的;(三)因发生或者防御自然灾害、实施村庄和集镇规划以及进行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需要搬迁的。
1)提出建房申请。
农村村民每年一次性向所属村民委员会提出建房申请,经村民会议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全体成员会议讨论同意,由村民委员会在村内将申请建房村民的现居住情况及申请建房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日。
2)审核建房申请。
村民委员会(或村集体经济组织)将申请建房村民的现居住情况及公示情况、农村村民建房协议送镇、街国土资源管理所审查后,报镇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审核。
3)确定年度村民住宅用地范围。
镇政府或街道办事处按照“一户一宅”的原则审核村提出的建房申请,并核定建房申请人名单送区国土资源和规划、房管部门备案。经镇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审核同意后,由村民委员会(或村集体经济组织)向区国土资源和规划部门申请村民住宅用地,由区国土资源和规划部门根据村庄住宅规划,出具拟用地的规划意见。
4)用地报批。
村民住宅用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由村民委员会(或村集体经济组织)按报批规定,持国土资源和规划部门提供的用地红线、土地测绘机构出具的土地勘测定界技术报告书和地质、矿产、林业等相关职能部门审查意见,向区国土部门申请办理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审批手续。由国土资源和规划部门拟订农用地转用报批方案,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报有审批权的人民政府批准。
5)申领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

回答3:

以上问题本质为两个,一是宅基地申请条件,二是宅基地申请程序。《土地管理法》等法律仅仅规定了农村宅基地的原则及一户一宅以及审批规范,更具体的是由各省市制定地方性法规予以规定,但大致是一样的。以河北省为例,依据为《河北省土地管理条例》与《河北省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
1、申请宅基地条件。《河北省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规定,农村村民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宅基地:
(一)因子女结婚等原因确需分户,缺少宅基地的;
(二)外来人口落户,成为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没有宅基地的;
(三)因发生或者防御自然灾害、实施村庄和集镇规划以及进行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需要搬迁的。
上述问题中,女方嫁入男方所在集体原本对宅基房屋共同共有,离婚后应分割共有财产,此时女方一般来说不单独享有宅基地申请资格。但也存在特殊情况,女方已独立成户且仍为原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成为独立家庭,可推定适用上述第二个条件申请宅基地。
2、申请程序。农村村民需要使用宅基地的,应当向村民委员会提出申请,由村民委员会公布并提交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讨论。经讨论同意并公布后,逐级报乡(镇)土地管理机构、县(市)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和县(市)人民政府审批。县(市)人民政府批准后,村民委员会应当公布批准使用的宅基地。特殊的,农村村民占用农用地建设住宅的,应当由县(市)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拟定农用地转用方案,依法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农村村民占用林地建设住宅的,应当依法报林业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并按前款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农村村民不得占用基本农田建设住宅。

回答4:

如果您母亲的户口所在地符合申请宅基地的话,可以到当地的国土部门去申请。但是一般来说都是集体先要有地才行,过去改名。

回答5:

得先有户口呗,离异村里是不会给户口的,那样谁不会离婚,九块钱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