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房定金问题,我是房东

2024-12-19 02:3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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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双方损失都不大的话退还给她吧,以免造成纠纷。
定金是否应退的问题,主要看当初的定金条上有无相关约定,一般定金条都会约定,定金的有效期和租金交付日期的截止日期,在定金有效期内如租户未签订合同,定金不予退还。
针对你方目前情况已多次通知租户签合同,但租户始终未前来办理。一方面保留沟通的凭证,证明已多次告知对方。是由于租户原因导致无法签订合同,也给你方造成了一定的经济损失。
原则上讲定金是不予退还的,无论是否租赁该房屋。如果定金条内没有相关明确约定,双方也可以通过协商解决是否退还定金以及退还的比例。
我们国家是法制社会,任何事情都要依法办事,租户本身违约在先又以此向要挟本身就是违法行为。你方可根据实际情况向当地公安机关要求协助处理。

回答2:

30日内不签协议按违约处理。
《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十三条 房屋租赁实行登记备案制度。
答订、变更、终止租赁合同的,当事人应当向房屋所在地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登记备案。
第十四条 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在租赁合同答订后30日内,持本办法第十五条规定的文件到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登记备案手续。

回答3:

收取定金之时应该约定好的除了房租,租期之外。另外一点,什么时候签定租房合同也应明确。

回答4:

定金应当给房东,也就是出租方。因为租房合同主要是出租方与承租方签订的房屋租赁协议,承租方违约,也主要给出租方造成损失。 《民法通则》第八十九条【债的担保】依照法律的规定或者按照当事人的约定,可以采用下列方式担保债务的履行: (三)当事人一方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可以向对方给付定金。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接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