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伪造的公证委托书签定房屋买卖合同,合同是否有效

2024-12-12 11:45:36
推荐回答(1个)
回答1:

一般来说,买受人没有能力、义务去核实和辨认公皮铅洞证书的真假性,如果买受人能够尽到正常交易人的一般注意义务即以正常的价格进行交易并付款,买受人属善意第三人,我们法律保护善意第三人(买受人)的合法利益,承认此时签署的合同有效。但如果出现买受人时隔不久又将房屋卖回给出卖人,而房屋居住人一直未发生变化激核,可以认定燃枯此刻买受人属恶意,合同无效。 24140812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