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四川人老婆是湖南人可以在厦门离婚吗

我是四川人老婆是湖南人可以在厦门离婚吗
2024-12-12 23:37: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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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
的解释 》第十二条规定, 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可以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被告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如果双方都在厦门居住超过一年,
可以在厦门起诉离婚。
如果原告在厦门居住超过一年,
被告没有经常居住地的也可以在厦门起诉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