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房产证上是两个人的名字,原则上买卖合同上应当由两个产权人分别签字,合同才为有效合同。
2,房产证上是两个人的名字,一人签字合同仍然有效的情况包括:
(1)如果其中一个产权人取得另一产权人的房屋买卖委托书,其有代为进行相关房屋买卖的权利的,可以由取得委托授权的产权人一人签字办理,合同有效。
(2)如果其中一个产权人未取得另一产权人的房屋买卖委托书,但买受人有理由相信其对房屋出售有代理权,且支付合理价款时,合同有效。
(3)如果其中一个产权人出售房产时未取得另一产权人同意,一人在合同上签字后,另一产权人事后追认同意的,合同有效。
3,相关规定:
(1)《民法通则》规定:
第六十六条 没有代理权 、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的行为, 只有经过被代理人的追认,被代理人才承担民事责任。未经追认的行为,由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本人知道他人以本人名义实施民事行为而不作否认表示的,视为同意。
(2)《物权法》规定:
第一百零六条 无处分权人将不动产或者动产转让给受让人的,所有权人有权追回;除法律另有规定外,符合下列情形的,受让人取得该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
(一)受让人受让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时是善意的;
(二)以合理的价格转让;
(三)转让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已经登记,不需要登记的已经交付给受让人。
受让人依照前款规定取得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的,原所有权人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请求赔偿损失。
合同可以一式好几份的,房本也可能造假不牢靠,要以登记部门的信息为准,去查一下最好。
应该没有什么影响。
虽然在签订买房合同时只有一人签字,但房产证上写两人的名字,如果没有特别约定,房子的属性是共同共有。
如果签字人不同意,怎么可能办出两个人名字的产权证呢?!
且由于是合买的住房,应该是双方都有出资,妥善保存好出资证明,以备产生矛盾或纠纷时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