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民身份证办理是需要本人带上户口簿到户籍部门申请办理的,非法证件不建议办理。
具体的身份证办理程序:
1、申领人带本人居民户口簿到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机关办理。
2、经工作人员审核无误后,采集人像信息(部分地区要求先采集照片信息,再带到户籍部门办理身份证,需要咨询当地户籍部门)。
3、填写《居民身份证申领导登记表》。
4、核对资料无误,录入公民指纹信息。
5、缴纳证件工本费(具体以当地户籍文件为准,首次办理或者过期补办工本费大约20元、丢失补领工本费大约40元)。
6、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导登记表》之日起60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时间不得超过30日。
申办流程
对于办证群众来说,居民身份证省内异地办理与户籍地办理的申办流程基本一致,所收取的工本费也是严格按照国家收费标准执行,不收取任何其他额外费用。
第一步,异地申请。申请人带齐申办材料,到省内实际居住地区(县)公安局指定的省内异地受理点窗口申请到期换领、损坏换领、丢失补领居民身份证。
第二步,采集信息。受理点民警采集制证照片(或由申领人提供二代证相片检测回执单),受理文字、图像信息,采集指纹信息,打印《贵州省居民身份证省内异地申领登记表》并标识指位,申领人认真核对《贵州省居民身份证省内异地申领登记表》中的各项内容,确认本人基本信息无误后签字认定。
第三步,缴纳工本费。申请人按照有效期满换领20元,损坏换领、丢失补领40元的标准缴纳工本费。完成受理后,民警向申请人出具《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
第四步,受理窗口领证。领取证件时限为20个工作日。届时,申请人凭《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到异地受理点窗口核验领取。
持户口簿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申请办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
第十条规定: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应当填写《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交验居民户口簿。
第七条规定:公民应当自年满十六周岁之日起三个月内,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机关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 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由监护人代为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
第十一条 国家决定换发新一代居民身份证、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公民姓名变更或者证件严重损坏不能辨认的,公民应当换领新证;居民身份证登记项目出现错误的,公安机关应当及时更正,换发新证;领取新证时,必须交回原证。居民身份证丢失的,应当申请补领。
办理身份证需要拿着户口本去户籍所在地才可以办理的
身份证应该去哪里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