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的《继承法》,所谓房屋的继承是指被继承人死亡后,其房产归其遗嘱继承人或法定继承人所有。因此,只有被继承人的房屋具有合法产权才能被继承。当继承发生时,如果有多个继承人,则应按遗嘱及有关法律规定进行折产,持原产权证、遗嘱等资料到主管部门办理过户手续。死者如果有遗嘱,就要按照遗嘱办理继承。无遗嘱前提,需要按照继承规定第一序列继承人,死者配偶,死者子女,死者父母,三方平分属于死者合法拥有的住房。需要召集以上所有第一序列继承人,一起到住房所属本地公证处,办理选取继承人继承住房,其他继承人签署放弃继承协议。得到公证书,有被选定继承人到该住房所属房管部门办理继承过户手续。需要证件材料:死者死亡证明,婚姻情况证明,住房房产证,契税证,土地证,继承人身份证,户口本,婚姻情况证明,继承公证书。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十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的规定,若房屋所有权人不在了,由第一顺序继承人(配偶、子女、父母)继承,需要到公证部门办理房屋继承公证,之后再到房管部门办理房产过户;具体办理程序如下:
1、所有法定继承人必须带着身份证明、户口本、房权证、死亡证明等到公证处办理房产继承公证。公证部门工作人员受理后按规定对当事人提供的材料核实,确认无误后对所有法定继承人逐一问讯笔录,记录在案,并委托评估公司评估。
2、评估公司受理后对该房产现场诊查,核实材料出具评估报告(继承人缴纳评估费0.5%左右,可以协商)。公证部门工作人员依据评估公司出具的评估报告、工作人员的调查、笔录等依法出具公证房产继承书,确认该房产继承等属实;其他法定继承人放弃继承,由其中的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
3、A按规定缴纳2%公证费后,领取公证书;然后带着身份证明、房权证和公证书到房管部门申请继承变更。
4、房管部门工作人员受理后,认真核实材料真伪,确认无误后输入微机受理。
5、7个工作日后,,A带着身份证到房管部门开具缴费单,持交费单据到指定银行缴纳手续费,之后持回执到房管部门领取房权证。
申报材料:
1.登记申请书原件。
2.申请人身份证明。
3.房屋所有权证原件。
4.继承权公证书原件,或者法院生效法律文书原件。
5.房屋登记表、房产平面图二份。
公证处出具的公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