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给孩子能不能改名字

2024-11-24 15:2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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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回答2:

   第一,双方虽然离婚,但是孩子与父母的关系不会因为双方离婚而改变。根据《婚姻法》第三十六条规定,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也就是说,孩子姓名的变更,也应由父母双方协商一致。父母离婚,任何一方无权擅自更改孩子的姓名。
  第二,根据《最高法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权的的若干意见》第19条规定,父母不得因子女变更姓氏而拒付子女抚育费。父或母一方擅自将子女姓氏改为继母或继父姓氏而引起纠纷的,应责令恢复原姓氏。

回答3:

可以的,但需要男女双方协商一致,才可申请变更子女姓名。

居民更改姓名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1、居民户口簿
2、单位或村委、街道办事处证明
3、申请变更为父姓或者母姓的,需提供父母的结婚证
4、因收养关系成立或解除而要求变更姓氏的,需提供收养证或解除收养关系的证明
5、因涉外婚姻关系的成立或解除而要求变更为对方姓氏或恢复原姓氏的,需提供结婚证或离婚证明
6、因父母离异,16周岁以下未成年子女要求变更姓氏的,需提供原父母双方同意的证明
材料齐齐全后,到公安局户籍大厅办理即可。
参考安丘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anqiu.gov.cn/cjwt/ShowArticle.asp?ArticleID=48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