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公司跟你签订的试用期必须是合法的;一是规定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2、是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80%,并重申试用期工资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3、试用期内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一般劳动手册不会敲章,但是可以争取到,证明你们曾经存在过劳动关系。
什么叫劳动手册?
劳动法规定试用期只要提前3天辞职就可以走人了。
如果他不允许你走,那么说明他的试用合同违反法律规定,是无效或者部分无效。
还要看试用合同的具体内容。
你签合同都不看内容的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