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只对民事部分不服上诉,只是审查民事部分,不会全案审查。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六条第二款: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可以对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中的附带民事诉讼部分,提出上诉。
您好:
1
是的。全面审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之
第一百八十六条
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就第一审判决认定的事实和适用法律进行全面审查,不受上诉或者抗诉范围的限制。
2
否。不需要的送监羁押的,释放。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之
第三百五十五条,
“第一审人民法院判处拘役或者有期徒刑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判决尚未发生法律效率的,不能立即执行。如果被宣告缓刑的罪犯在押,第一审人民法院应当先行作出变更强制措施的决定,改为监视居住或者取保候审,并立即通知公安机关。”
即法院宣告缓刑以后,必须先行作出变更强制措施的决定,改为监视居住或者取保候审,并立即通知公安机关。公安机关接到法院决定后,应无条件的办理释放手续,发给释放证明。最迟当日24时之前,被宣告缓刑的罪犯就可以离开羁押场所回家了。
刑事部分依法要由检察院提起抗诉,被害人不得自行就刑事部分上诉
要看关联大不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