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论什么事情杀人就偿命,有人开车撞死了抢劫犯还不是赔钱做牢,所以现在好人不容易做也不做坏人,
老师乙可能承担责任也可能不承担责任,取决于具体情况。
如果老师乙在致ABC其中任何一个人伤害或死亡的过程中,ABC对他或他人的伤害行为已经终止或已经无力继续伤害的,老师乙可能涉嫌故意伤害罪。但因为ABC是明显有过错在先,法院在量刑时会给予考虑。
如果老师乙在致ABC其中任何一个人伤害或死亡的过程中,ABC对他或他人的伤害行为虽没有终止,但老师乙所采取的行为明显超过了一定的度(看具体情况),有可能涉嫌防卫过当。
如果老师乙是因为ABC对他或他人正在进行不法侵害,且当时也有必要采取一定的措施而制止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至ABC死亡的,算正当防卫,老师乙不承担责任。
这要看老师乙是什么时候杀人的,如果正是这三人杀乙的时候并这三人的行为对乙的生命安全构成威胁,那乙不承担法律责任,属于正当防卫。如果这三人中哪怕只有一人感觉力不能敌,停止了杀乙,或已经跑了。行为已经对乙够不成生命危害了,乙却把他杀了,那么乙就构成了故意杀人罪,需要承担法律责任,要判刑的。
不需要,因为ABC三人持刀杀人,老师乙是正当防卫
是属于正当防卫,但防卫过度了,要承担刑事责任,法院会酌情判决,不至于死刑
防卫过当了,就看律师的辩论能力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