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方起诉离婚,男方还需要撒证明材料

2024-11-24 05:26:03
推荐回答(4个)
回答1:

女方起诉离婚,不要提供男方的证件,只需要在起诉状中写明男方的详细情况,以便法院确定被告人和通知被告人。

《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一条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
(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回答2:

离婚涉及夫妻感情、小孩抚养、财产分割、债务承担等方面,你可以考虑从这几方面着手准备材料,最好能够针对原告提交的诉状和证据有针对性地组织证据,一两句泛泛而谈不行,要结合你对原告诉请的看法,同意离婚有同意离婚的说法,不同意又有不同意的说法,在这只能告诉你一个准备证据的方向,具体怎么组织证据材料,建议还是委托律师,充分沟通想法和要求,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对证据进行搜集、取舍。

回答3:

您不想离,就说感情很好,法院第一审不会判离。如果想离,那就注意财产,债务,孩子。

回答4:

。呃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