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了准予迁入证明以后怎么办?

2024-11-26 17:50:11
推荐回答(5个)
回答1:

办了准予迁入证明以后到现户籍地公安户政部门换发《迁移证》。

户口迁移的基本程序:向户籍预迁入地公安户政部门提交户籍迁移申请,待批准后签发《准迁证》,拿《准迁证》到现户籍地公安户政部门换发《迁移证》,拿《迁移证》到户籍预迁入地公安户政部门完成入户登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三条:

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

扩展资料:

审批程序:

1、向迁入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请与填写《公民户口迁移审批表》。

2、向本人户口所在地派出签署迁出意见。

3、户口迁入单位与派出所签署意见。

4、提交县公安局治安大队户籍管理中队受理与中队队长审核。

5、县公安局分管治安副局长审批。

6、由县公安局治安大队户籍中队开户口准予迁入证明。

夫妻互相投靠落户申请材料:申请人凭申请人和被申请人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结婚证(三证的原件与复印件),填写公民户口迁移审批表。

公安部《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准予迁入证明

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回答2:

办了准予迁入证明以后到现户籍地公安户政部门换发《迁移证》。

户口迁移的基本程序:向户籍预迁入地公安户政部门提交户籍迁移申请,待批准后签发《准迁证》,拿《准迁证》到现户籍地公安户政部门换发《迁移证》,拿《迁移证》到户籍预迁入地公安户政部门完成入户登记。

需要以下材料:

(1)落户申请书;

(2)被投靠人所在单位或街道办事处出具的证明;

(3)投靠人原籍户籍证明;

(4)结婚证原件、复印件;

(5)双方身份证复印件;

(6)投靠人原籍街道办事处出具的无业证明;

(7)投靠人户口是兵团的,由兵团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出具无业证明,到所在派出所申报,由户籍警核实后填写"申请入户审批表"的签署意见,并由户籍警给申报人填写《办理户口、居民身份证责任书》交申报人;

申报材料经所长审核后,上报分(县)公安局审批并打印准迁证下发各派出所,申报人凭《办理户口、居民身份证责任书》回执领取准迁证。

扩展资料

办理准予迁入证明流程

1、向迁入地派出所提出申请;

2、迁入地派出所同意迁入;

3、向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提出迁出申请;

4、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户籍证明 ;

5、持户籍证明和相关证明材料(你的理由)前往迁入地的市级公安局户政科申请迁入 ;

6、户政科签发《准迁证》 ;

7、持《准迁证》回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迁出并开迁移证 ;

8、持迁移证、身份证去迁入地派出所入户。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户口迁移证

回答3:

办了准予迁入证明以后到现户籍地公安户政部门换发《迁移证》。

户口迁移的基本程序:向户籍预迁入地公安户政部门提交户籍迁移申请,待批准后签发《准迁证》,拿《准迁证》到现户籍地公安户政部门换发《迁移证》,拿《迁移证》到户籍预迁入地公安户政部门完成入户登记。

回答4:

是的,你要拿着准予迁入证明到到你老婆户籍所在派出所办理户籍迁出。

回答5:

如果办理好了,证明以后你带去当地的派出所进行落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