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营业执照的租赁合同及产权证问题

2025-03-10 16:2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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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申请营业执照的《租赁合同》上面积和经营场所产权证上面积可以不一样,
但是《租赁合同》上的面积必须小于产权证上的面积,
不能大于产权证上的面积。
也就是说,这个产权证所规定的那个经营场所,
可以划分为数个小的经营场所分别出租,分别办营业执照。

回答2:

首先看看《合同法》关于转租的具体规定,

《合同法》第二百二十四条规定,“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对租赁物造成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

  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所以,乙单位和丙单位的转租行为,必须得到甲单位的同意才有效。

实际操作中,无需乙单位协助让丙跟甲签订一份《租赁合同》那么麻烦,

只需要甲单位出具一份同意乙单位和丙单位的转租行为的证明文件就可以,

也可以在乙单位和丙单位的《租赁合同》上直接加署“同意转租”的有关情况说明就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