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毒品法律上有那些规定?拜托各位大神

2024-12-17 04:48: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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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刑法第六章第七节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 第三百四十七条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一)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一千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大的; (二)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集团的首要分子; (三)武装掩护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 (四)以暴力抗拒检查、拘留、逮捕,情节严重的; (五)参与有组织的国际贩毒活动的。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二百克以上不满一千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十克以上不满五十克或者其他毒品数量较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不满二百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不满十克或者其他少量毒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第二款、第三款、第四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各该款的规定处罚。 利用、教唆未成年人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或者向未成年人出售毒品的,从重处罚。 对多次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未经处理的,毒品数量累计计算。 第三百四十八条 非法持有鸦片一千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非法持有鸦片二百克以上不满一千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十克以上不满五十克或者其他毒品数量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第三百四十九条 包庇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犯罪分子的,为犯罪分子窝藏、转移、隐瞒毒品或者犯罪所得的财物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缉毒人员或者其他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掩护、包庇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犯罪分子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犯前两款罪,事先通谋的,以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的共犯论处。 第三百五十条 违反国家规定,非法运输、携带醋酸酐、乙醚、三氯甲烷或者其他用于制造毒品的原料或者配剂进出境的,或者违反国家规定,在境内非法买卖上述物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数量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明知他人制造毒品而为其提供前款规定的物品的,以制造毒品罪的共犯论处。 单位犯前两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 第三百五十一条 非法种植罂粟、大麻等毒品原植物的,一律强制铲除。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一)种植罂粟五百株以上不满三千株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数量较大的; (二)经公安机关处理后又种植的; (三)抗拒铲除的。 非法种植罂粟三千株以上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数量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非法种植罂粟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在收获前自动铲除的,可以免除处罚。 第三百五十二条 非法买卖、运输、携带、持有未经灭活的罂粟等毒品原植物种子或者幼苗,数量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第三百五十三条 引诱、教唆、欺骗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强迫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引诱、教唆、欺骗或者强迫未成年人吸食、注射毒品的,从重处罚。 第三百五十四条 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第三百五十五条 依法从事生产、运输、管理、使用国家管制的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人员,违反国家规定,向吸食、注射毒品的人提供国家规定管制的能够使人形成瘾癖的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向走私、贩卖毒品的犯罪分子或者以牟利为目的,向吸食、注射毒品的人提供国家规定管制的能够使人形成瘾癖的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四十七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第三百五十六条 因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非法持有毒品罪被判过刑,又犯本节规定之罪的,从重处罚。 第三百五十七条 本法所称的毒品,是指鸦片、海洛因、甲基苯丙胺(冰毒)、吗啡、大麻、可卡因以及国家规定管制的其他能够使人形成瘾癖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 毒品的数量以查证属实的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非法持有毒品的数量计算,不以纯度折算。 第七节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 第347条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 第348条 非法持有毒品罪 第349条 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罪 第1款 窝藏、转移、隐瞒毒品、毒赃罪 第350条 第1款 走私制毒物品罪 非法买卖制毒物品罪 第351条 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 第352条 非法买卖、运输、携带、持有毒品原植物种子、幼苗罪 第353条 引诱、教唆、欺骗他人吸毒罪 强迫他人吸毒罪 第354条 容留他人吸毒罪 第355条 非法提供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罪

回答2:

《治安管理处罚法》中的规定: 第11条 办理治安案件所查获的毒品、淫秽物品等违禁品,赌具、赌资,吸食、注射毒品的用具以及直接 用于实施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本人所有的工具,应当收缴,按照规定处理。 第19条 违反治安管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减轻处罚或者不予处罚: 一:情节特别轻微的; 二: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后果,并取得被侵害人谅解的; 三:出于他人胁迫或者诱骗的; 四:主动投案,向公安机关如实陈述自己的违法行为的; 五:有立功表现的。 第20条 违反治安管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从重处罚: 一:有较严重后果的; 二:教唆、胁迫、诱骗他人违反治安管理的; 三:对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证人打击报复的; 四:六个月内曾受过治安管理处罚的。 第22条 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在六个月内没有被公安机关发现的,不再处罚。 前款规定的期限,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下 的,从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 第71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三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非法种植罂粟不满五百株或者其他少量毒品原植物的; 二:非法买卖、运输、携带、持有少量未经灭活的罂粟等毒品原植物种子或者幼苗的; 三:非法运输、买卖、储存、使用少量罂粟壳的。 有前款第一项行为,在成熟前自行铲除的,不予处罚。 第72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二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非法持有鸦片不满二百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不满十克或者其他少量毒品的; 二:向他人提供毒品的; 三:吸食、注射毒品的; 四:胁迫、欺骗医务人员开具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 第73条 教唆、引诱、欺骗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第74条 旅馆业、饮食服务业、文化娱乐业、出租汽车业等单位的人员,在公安机关查处吸毒、赌博、卖淫、嫖娼活动时,为违法犯罪行为人通风报信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关于毒品的规定: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第374条) a.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 b.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有以下几种情况之一的,要被判处十五年的有期徒刑, 无期徒刑,甚至被判处死刑,并且还要被判处没收财产: 1: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一千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五十克以上 或者其他毒品数量大的。 2: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集团的首要分子。 3:武装掩护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 4:以暴力抗拒检查、拘留、逮捕,情节严重的。 5:参与有组织的国际贩毒活动的。 c.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二百克以上不满一千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十克以上 不满五十克或者其他毒品数量较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d.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不满二百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不满十克或者其他数 量毒品的,要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同时还要被判罚金。但如果有严 重情节的,要被判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同时还要被判罚金。 e.对于利用、教唆未成年人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或者向未成年人出售毒品的, 会从重处罚。 f.对多次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未经处理的,毒品数量累计计算。 (情节严重:“主要包括:1.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140克以上不满200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7克以上不满10克或者其他数量相当的毒品;2.国家工作人员走私、制造、运输、贩卖毒品的;3.在戒毒监管场所贩卖毒品的;4.向多人贩毒或者多次贩毒的;5.其他情节严重的行为。”) 非法持有毒品罪(第348条) a.非法持有毒品:无论是走私、贩卖、运输还是制造毒品,都有携带毒品的行为,这就是非法持有毒品。除了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生产、管理、运输、使用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以外,持有毒品的都是非法持有毒品。 b.非法持有毒品罪是非法持有的毒品,数量较大,但因各种原因不能判走私、贩卖、运输、制造罪,而按照非法持有毒品罪处理的情况。由于现实生活中非法持有毒品的人,具有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可能性。因此只有在确实难以查实是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证据的情况下才能以非法持有毒品予以处罚: ①:非法持有鸦片一千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 ②:非法持有鸦片二百克以上不满一千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十克以上不满五十克或者其他毒品数量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引诱、教唆、欺骗、强迫他人吸毒罪(第353条) ①不管被引诱、教唆、欺骗者是否因此形成毒瘾,均构成犯罪。都将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②有多次或者造成严重后果等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③以暴力、胁迫等手段强迫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④引诱、教唆、欺骗、强迫未成年人吸食、注射毒品的,将要受到从重处罚。 容留他人吸毒罪(第354条) 只要明明知道他人吸食、注射毒品而为其提供场所以供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就是犯罪行为,就要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罪、窝藏、转移、隐瞒毒品、毒赃罪(第349条) ⒈包庇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犯罪分子的,为犯罪分子窝藏、转移、隐瞒毒品或者犯罪所得的财物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⒉辑毒人员或者其他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掩护、包庇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犯罪分子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⒊犯前两款罪,事先通谋的,以走私、贩卖、陨石、制造毒品罪的共犯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