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业人员主要有三项义务:
一是有自律遵章,服从管理,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的义务;
二是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提高安全生产技能,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的义务;
三是发现隐患及时报告的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五十四条从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应当严格遵守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服从管理,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第五十五条从业人员应当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掌握本职工作所需的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安全生产技能,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
第五十六条从业人员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应当立即向现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者本单位负责人报告;接到报告的人员应当及时予以处理。
强化安全意识,履行最高职责,担负崇高责任,自觉守法,按章操作,不断学习新知识,不伤害别人,不被别人伤害,保持周边环境安全,为自己负责,为领导负责,为同事负责。
1、从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应当严格遵守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服从管理,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2、从业人员应当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掌握本职工作所需的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安全生产技能,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
3、从业人员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应当立即向现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者本单位负责人报告;接到报告的人员应当及时予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