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无过错方作为被告如何提起精神损害赔偿

2024-11-24 12:5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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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法律咨询】冯女士和丈夫从福建到上海做小生意,原来日子挺美满,随着冯女士生了两个女儿后,婆婆对冯女士很不满意,经常唆使自己儿子再找一个。后冯女士的丈夫为了生个儿子,和店里的女店员发外遇,又育有一个女儿,为此冯女士经常和丈夫发生口角,丈夫不但不听劝告,经常对冯女士拳脚相向。最近女店员又怀孕了,经过B超证实是个男孩,丈夫提出离婚,冯女士不同意,为此她没少挨拳脚。后丈夫看到协商不通,提起了离婚诉讼,冯女士还是不想离婚,经过三次离婚诉讼后,法院判决双方感情破裂,准予离婚。接到诉状,冯女士觉得法律既没有惩处不忠的丈夫,也没有给予自己补偿,她在离婚诉讼中曾经提出,要求丈夫把整个店铺都转让给自己,没有获得同意,由于店铺还涉及到其他合伙人的权益,法官要求她在离婚后另行起诉。上海离婚律师 作为无过错方的冯女士该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呢? 如果无过错没有提出离婚诉讼,婚姻中的过错方提出了离婚诉讼,那么无过错该如何提起精神损害赔偿呢,失去了爱情的他们能否获得精神损害赔偿呢?沈洁律师认为无过错方不能一味通过不离婚来达到自己惩戒对方的目的,否则不仅不能获得应有的保障和权益,而且还会遭到象冯女士一样的境遇,不过冯女士虽然已经离婚,她还是可以提出离婚精神损害赔偿,要求丈夫赔偿自己的精神损失。离婚一、无错方作为被告的离婚诉讼,一审时没有提出离婚精神损害赔偿诉请求的情况 如果无过错方在离婚诉讼的一审中不同意离婚,故而也不能提出精神损害赔偿,但是由于双方感情确实已经破裂,比如分居满两年,法院也会判决双方离婚,即当事人经常提到的“会不会硬判离婚”。当然硬判这种说法在法律上找不到依据,是当事人对一方要求离婚,一方不同意离婚,法院认为夫妻感情破裂,从而判决离婚的一种描述,这种情况下,无过错方可以在离婚判决生效后一年内单独提出精神损害赔偿的诉讼。离婚 不过由于精神损害赔偿数额较小,案件难度又比较大,当事人自行完成诉讼有一定难度,如果委托律师,则有一定的经济支出,故而不少当事人都选择了偃旗息鼓,放弃离婚后再提精神损害赔偿。离婚法律咨询 二、无过错方一审没有提出精神损害赔偿,二审能否提出精神损害赔偿? 如果无过错方在离婚时,一审没有提出损害赔偿的诉讼请求,一审判决离婚后,二审才提出,由于我国实行二审终审审判制度,二审不能直接审理一审没有审判的诉讼请求,只能就此调解,调解不成的,法院不可以直接判决,否则就违反了二审终审制。所以无过错方可以在离婚后一年内,另行单独提出诉讼。离婚协议书三、无过错方能否不离婚只要求损害赔偿?婚姻法四十六条规定的过错情形,无过错方应当在同意离婚的时候,一并要请求精神损害赔偿,如无过错方不同意,双方感情没有破裂的,当然这里的感情破裂可以理解为没有走完诉讼程序,并非是真正的感情状况,那么只主张损害赔偿的,法院不予支持。 换而言之就是无错过方作为被告,不同意离婚的,实际上无法提出精神损害赔偿的诉讼请求,这个请求提出的前提就是双方离婚。

回答2:

《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在重婚、有配偶与他人同居这两种情形下,无过错方有权要求精神损害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