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老婆要和我离婚,我不肯她就就去法院起诉离婚,我该怎么办呢?

2024-12-25 23:11:36
推荐回答(5个)
回答1:

您好,如果真不想离,就尽力挽回一下,让你老婆看到你的诚意。
离婚有两种方式,协议离婚和起诉离婚。任何人不得干涉他人婚姻自由,不得强制他人离婚。
法律规定,具有以下条件之一的,法院应当判决离婚:
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1、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2、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3、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4、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如果双方感情确实破裂,分居状态,并且上法院起诉离婚,如果法院判不离,可以仍坚持分居,并且在六个月后再起诉,法庭认为感情确已破裂,无法修复,自然会判决离婚。

回答2:

若对方到法院起诉,你不想离婚,可以多沟通,也可以请律师帮你们调解。若调解不成,也可以采取拖延方法,维护你的合法权益。若你想离婚,可以及时找专业律师帮你,维护你的合法权益。
如果是协议离婚,双方协商后,凭双方的离婚协议书、结婚证、身份证到原婚姻登记机关或任一方户籍所在地的民政部门办理离婚手续,领取离婚证;当天就可以办好。
如果是诉讼离婚,一方可以单方面在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或者在被告非户口所在地但常居住超过一年以上的所在地法院起诉,。若无大的争议,则适用简易程序,一般在3个月左右审完,若案件较复杂,则转为普通程序,则是6个月左右审完。《婚姻法》第32条规定,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第一次起诉离婚,若起诉方没有提供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如: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家庭暴力、赌博、吸毒、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等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若有该类证据,法院一般也会判决离婚,若没有此类证据,法院不会判决离婚,起诉方只能在一审判决生效后6个月之后再起诉,第二次起诉一般会判决离婚。

回答3:

婚后吵架是经常发生的,情绪激烈到闹离婚的地步也不少见。一提离婚这事,女方就要回娘家,这是见惯了的事情。可对男方来说,就苦恼了。每次吵架女方都要回娘家,这段婚姻估计快要黄了,那男方是要承认自己的错误,去哄回老婆来?还是顺其自然,不去管她?哄了又不回来,该怎么办?那老婆要离婚怎么挽回?下面给你详细建议。

反思自身的问题

不管你们之间是谁先提出离婚的,竟然你们已经走到了这一步,肯定是因为另一方对你的期望太遥远了,或者因为你们已经背道而驰了。所以这个时候的你应该先反思一下自己的问题,好好想想自己到底是什么地方让老婆失望了。只有你认识到自己的错误,才能够取得老婆的原谅。如果你不知道怎么挽回,或挽回失败的朋友,不要灰心,我把我成功的挽回经验经历写成了一篇文章叫“ 陈阿宗复合心路历程”可以摆渡搜索看一下,参考之后再去做挽回,对你帮助会很大。


认同对方的情绪

当你的老婆在向你发脾气的时候,如果你一味的和她争吵,只会让她更加厌恶你。所以,这个时候你就要认同你老婆的做法,而不是敷衍她或者是置之不理。你要站在她的角度去考虑问题,因为只有这样你才能够真正了解你老婆心理的感受。

改变相处模式

对老婆多点表达出你的关心与呵护。女人是一种感官动物,你爱她就要说表达出来,做出来,一旦对方感觉缺少你对她的关系与呵护,她就会觉得你不爱她了,从而慢慢形成离婚的念头。所以你可以在她不开心的时候可以亲一下她,说些有趣的话题哄她开心,有时候给她制造点惊喜和浪漫,其实只要一点点的话就很容易使她们满足。

提升吸引力

从内外提升自我。内在的改变包括个人性格、说话方式、做事风格等的改变。对方因为接受不了你火爆的性格跟你分开了;她不喜欢你说话时词不达意,迂回婉转让人摸不透而选择分手.....只要是引起你们离婚的因素,只要是对方曾经希望你能稍作改变的方面,你都要重视起来,尽可能让自己不再带有这些“不良因子”。外型的改变也非常重要。或许对方以前就很喜欢你的外型,不需要改变,当然这是最好的,但是爱情需要保鲜,给对方一个与以前相比不同的你,让她耳目一新,这样不是更能吸引她的注意力吗?

回答4:

一方不同意离婚的话,一般第一次起诉不会判离的。
《婚姻法》规定:
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第三十三条 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须得军人同意,但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
  第三十四条 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

回答5:

应该离不了,她没有证据就离不了,孩子还小,只要你坚持不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