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服刑人员回家探亲政策,对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第五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之一,同时具备下列条 件的罪犯,可以批准其离监探亲:
(一)原判有期徒刑以及原判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无期徒刑减为有期徒刑,执行有期徒刑二分之一以上;
(二)宽管级处遇;
(三)服刑期间一贯表现好,离监后不致再危害社会;
(四)探亲对象的常住地在监狱所在的省(区、市)行政区域范围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