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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欲水静舟
于
2011-11-7
11:36
编袜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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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生:我是弘福花园的一位住户,2007年在告粗逗弘福花园订购了一套住房,当时是按建筑面积141.27平米、套内面积122.12平米签订的合同(合同里按套内面积约定的单价)。今年我拿凳隐到房产证,房产证里注明的建筑面积才137平米,比购房合同里约定的面积少了4个多平米(套内面积跟合同约定的面积一致)。像房产证上住房面积小于购房合同面积这种情况,我是否可以要求开发商退还因面积差异而多收的房款?如果开发商拒绝退还,我该怎样维护自己的权益?
市房管局测绘所:
1、房屋面积应以房地产权证记载为准,你原先与开发商之间如另有约定按房屋建筑面积计价付款的,可按约定协商解决房产证上住房面积小于购房合同面积;
2、房产证上住房面积小于购房合同面积协商不成的,可通过法律途径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