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乘车买保险后侵权责任的问题】在车站乘坐长途汽车,有必要另花钱买意外保险吗?

2024-12-21 11:07:33
推荐回答(4个)
回答1:

  1. 在车站乘坐长途汽车,买与不买保险都应当是自愿的,如果发生事故情况不一样的。

  2. 如果买了保险,保险公司应当在保险范围内承担保险责任,应当是赔偿一万元,有的是赔偿10万元不等;如果没有买保险就没有赔偿。

  3. 如果事故仅造成轻伤住院和误工损失或者造成终身残疾或死亡,其赔偿肯定是不同的。

  4. 如果没有买保险,保险公司不会赔偿。但长途汽车公司应当按照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给予赔偿,一般赔偿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如果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受害人死亡的,除了赔偿人身损害造成的各类费用之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回答2:

  问题的两个焦点:
  A、是否可以获得双赔?
  B、如何操作?

  焦点一:是否可以获得双赔?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

  第二节 人身保险合同
  第四十六条 被保险人因第三者的行为而发生死亡、伤残或者疾病等保险事故的,保险人向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给付保险金后,不享有向第三者追偿的权利,但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仍有权向第三者请求赔偿。

  第三节 财产保险合同
  第六十条 因第三者对保险标的的损害而造成保险事故的,保险人自向被保险人赔偿保险金之日起,在赔偿金额范围内代位行使被保险人对第三者请求赔偿的权利。
  前款规定的保险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已经从第三者取得损害赔偿的,保险人赔偿保险金时,可以相应扣减被保险人从第三者已取得的赔偿金额。
  保险人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行使代位请求赔偿的权利,不影响被保险人就未取得赔偿的部分向第三者请求赔偿的权利。

  关于是否可以获得双赔的困惑主要在于要明确人身保险合同与财产保险合同的区别:
  1、人身保险合同可以获得双赔。保险人向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给付保险金后,不享有向第三者追偿的权利,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仍有权向第三者请求赔偿。
  这里就是问题中涉及到的购车票时是否有必要自费另购保险的问题,这时购买的应该是人身保险,如出事故受到伤害,自费购买的人身保险赔偿的损失部分仍有权向客运公司请求赔偿。
  当然,从合同意思自治的角度可以自行决定是否购买。
  2、财产保险合同不可以获得双赔,保险人赔偿后获得代位求偿权。
  比如在乘车同时自带一价值较大且体积较大的物品,按规定应为物另购一客票,如果客运公司也同时搭售了两元的财产保险,如果因途中事故,造成物损人伤,那么人伤可获双赔,物损不可获双赔,客运公司赔了保险不赔,保险赔了可向客运公司代位求偿。

  焦点二:操作问题

  这个就不是什么问题了,无论是客运公司与保险公司,在赔偿的时候都不是必须要票据,只要有判决书的都可以直接赔偿。
  可以通过诉讼解决,让两个公司都拿到判决书就行了。

回答3:

1,.轻伤你买的两元意外险可能没什么用,具体要看保险责任;发生事故后要判定责任,责任方可能会赔偿一些损失
2.终身残疾或死亡,意外险必须赔偿,这是你买的商业保险,必须履行赔偿责任;视情况,责任方也会给予补偿,具体多少钱和保险没关系。

回答4:

两个赔偿是并行不悖的,发生承保范围的意外伤害,保险公司即按保险合同赔付,但保险公司的赔偿范围往往是合同限定了的。此外,承运人还应足额支付人身损害赔偿,承运人是无限责任。你说的10万元损害,如果没超过保险赔偿范围,那么最终可以获得20万元的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