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规定。但不是规定的具体固定数据,而是规定按收入比例支付:支付本人收入的百分之二十到三十。《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规定:
7、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8、抚育费应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一次性给付。
9、对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育费。
1、一般期限:
根据子女成年的含义,原则期限一般是支付到子女18周岁为止。如果子女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其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也可停止给付抚育费。
2、特殊期限:
一些特殊情况下虽然子女成年,但如果父母有经济负担能力,仍要负担其抚养费,其停止期限视具体情况而定,包括以下三种情况:
(1)成年子女丧失劳动能力或虽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但其收入不足以维持生活的;
(2)成年子女尚在校就读的;
(3)成年子女确无生活能力和条件的。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在离婚案件中,人民法院在确定子女抚养费(抚育费)的数额时, 一般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等因素来确定。离婚后,不和子女一起生活的父或母,根据收入状况分为:1、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2、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3、有特殊情况的,如子女长期患有重大疾病、或子女残疾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我国《婚姻法》规定,离婚孩子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夫妻离婚孩子抚养费给付标准要从以下几个方面综合考虑:
(1)子女生活、就学、就医的实际需要;
(2)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数额一般可按照收入20-30%计算,工资总额包括基本工资、较稳定的奖金;无固定收入或者收入过高或过低的,可依据当地的平均收入计算。
(3)当地实际生活水平。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的司法解释明确规定了法子女抚养费的金额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进行确定。对于有固定收入的一方,抚养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例如不抚养孩子的一方的月总收入一年为15000元,那么他每月可以按4000元左右的标准给付女子的抚养费。同时,该司法解释也对负担抚养费的比例设置了上限,即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对于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根据具体实际情况确定。
原则上抚养费由夫妻双方协商解决,只有在达不成协议的情况下,才由人民法院判决,从现在的情况来看,我国目前多数子女抚养费都有夫妻双方协商解决。
所以,抚养费的标准法律并没有具体明确的硬性规定,人民法院在确定子女抚养费的数额时,会综合考虑以下因素:第一是子女的实际需要,第二是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第三是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抚养费的给付期限,一般应至子女十八周岁为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