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所提出的这个问题很仔细的看了一下,如果确实是因为拖欠工资2000元钱,而且已经三年了,这个时候去劳动局是没有用处的,只能去有一个仲裁委员会。劳动仲裁委员会管理这件事情,而且你还有需要提供你的务工证明,还有其他工人的证言证词。而且根据国家规定,这种诉讼期的时效合同为两年,所以需要工人和工友提供有效口供政策才能提起劳动仲裁。希望我的回答能够帮助到你。
有用,劳动局就是保护劳动者权益的部门,你去劳动局反应问题或者申请劳动仲裁,可以给你要回工资
只要老板真的是拖欠工资的话,随便拖欠多少工资都可以到劳动局去告他的,现在劳动局对这种拖欠工资的非常的严格,是一靠一个准的,而且可以很快速的给你把工资要回来的。
老板拖欠我工资两千元。三年了去劳动监察部门。只要手续齐全可以的。
老板拖欠我工资2000元,三年了,去劳动局告是有用的,还没有超过法律期,实在不行,我们可以到法院起诉老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