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违章通知短信要求30日内去处理的,一定要30日内处理还是一个记分周期内就可以?

车是淮北的户
2024-12-26 01:0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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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交通违章通知短信要求30日内去处理的,一定要30日内处理,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九条规定,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采取下列措施:

(一)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

(二)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八条规定,当事人应当自收到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对行人、乘车人和非机动车驾驶人的罚款,当事人无异议的,可以当场予以收缴罚款。

罚款应当开具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不出具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的,当事人有权拒绝缴纳罚款。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条规定,执行职务的交通警察认为应当对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人给予暂扣或者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处罚的,可以先予扣留机动车驾驶证,并在二十四小时内将案件移交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

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人应当在十五日内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处理。无正当理由逾期未接受处理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暂扣或者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应当出具行政处罚决定书。

扩展资料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机动车驾驶人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除给予行政处罚外,实行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累积记分制度,记分周期为12个月。对在一个记分周期内记分达到12分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其机动车驾驶证,该机动车驾驶人应当按照规定参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学习并接受考试。

考试合格的,记分予以清除,发还机动车驾驶证;考试不合格的,继续参加学习和考试。应当给予记分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及其分值,由国务院公安部门根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的危害程度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提供记分查询方式供机动车驾驶人查询。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记分未达到12分,所处罚款已经缴纳的,记分予以清除;记分虽未达到12分,但尚有罚款未缴纳的,记分转入下一记分周期。

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记分2次以上达到12分的,除按照第二十三条的规定扣留机动车驾驶证、参加学习、接受考试外,还应当接受驾驶技能考试。考试合格的,记分予以清除,发还机动车驾驶证;考试不合格的,继续参加学习和考试。接受驾驶技能考试的,按照本人机动车驾驶证载明的最高准驾车型考试。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机动车驾驶人记分达到12分,拒不参加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知的学习,也不接受考试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公告其机动车驾驶证停止使用。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机动车驾驶人在机动车驾驶证的6年有效期内,每个记分周期均未达到12分的,换发10年有效期的机动车驾驶证;在机动车驾驶证的10年有效期内,每个记分周期均未达到12分的,换发长期有效的机动车驾驶证。换发机动车驾驶证时,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对机动车驾驶证进行审验。

参考资料来源: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参考资料来源: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回答2:

交通违章通知短信要求30日内去处理的,一定要在30日内处理,不能和年检一起。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九条规定,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采取下列措施:

(一)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

(二)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一般来说,违章行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处理就行。但各地的规定不一样,有的地方是有明确的期限的,否则要加收滞纳金或者强制执行。因此交通违章短信通知要求在30日内去处理,最好是在规定时间之内处理。

回答3:

一般情况下不是当场开的处罚单,这样在年检前处理了就可以的。
如果是交警当场开的处罚单最好是15天去处理,否则就会产生滞纳金,滞纳金最高不能超高罚款本身。
就是罚款200百,第16天开始每天3%收取滞纳金,滞纳金最高是一倍,不能超过罚款的金额。
如果是短信通知有违章处罚,这个尽量早点处理,最迟需要处理好违章才能年检。
因为有违章未处理是不能年检的。

回答4:

如果短信明确通知要求30日内去处理,那就一定要在30日内处理,如果没有要求期限在一个记分周期内处理就可以。

回答5:

一个记分周期内都行,年审前也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