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工人回家拿衣服途中,骑车单方面速度过快摔伤。我作为包工头,我有责任赔偿吗?

2024-11-26 22:31: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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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你不承担赔偿责任。原因:你是包工头,不受工伤条例规定约束(且即便按工伤条例规定也不能算“上下班途中”)。工人在上班期间因私离开工作场所而受伤,与你无关。家属胡闹的可以报警;如果造成损失的,保存好凭证(比如报警和现场照片、损坏的物件)可以起诉索赔。

回答2:

【第十条】 承揽人在完成工作过程中对第三人造成损害或者造成自身损害的,定作人不承担赔偿责任。但定作人对定作、指示或者选任有过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十一条】 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佣关系以外的第三人造成雇员人身损害的,赔偿权利人可以请求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也可以请求雇主承担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因安全生产事故遭受人身损害,发包人、分包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接受发包或者分包业务的雇主没有相应资质或者安全生产条件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回答3:

首先看你们两方是否存在劳动关系,有没有签订劳动合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六条明确:对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认定下列情形为“上下班途中”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单位 宿舍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二)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配偶、父母、子女居住地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三)从事属于日常工作生活所需要的活动,且在合理时间和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四)在合理时间内其他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如果你为员工缴纳了社会保险,那么向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申请工伤就可以,如果没有缴纳社会保险,就只能由公司承担一部分责任了

回答4:

应当算是工伤不知道你有没有给工人上意外伤害保险如果有就由保险公司全全负责要是没有就要看他的医药费和误工费是多少了你至少要承担一半,这种事最终都是双方协商解决的,你可以先咨询一下专业的律师。

回答5:

听你的描述,可能心里不太愿意承担责任,不过一个包工头最好还是要表示,不然恐怕你带不了一个团队,不足以服众。这个时候就是你表现的时候,努力向上面申请下来工友该有的补贴,如果法律是没有的话,出于人道,你也应该出点钱去看看人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