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男方可以依法起诉,并请求法院判决双方离婚。
第二,女方的行为涉嫌遗弃家庭成员,男方在起诉时可以依法提出离婚损害赔偿。
第三,如果男方不想离婚,也可以起诉要求女方给付关于孩子的抚养费。
法律依据:《婚姻法》第三十二条 【离婚诉讼】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第二十一条 【父母与子女】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
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
禁止溺婴、弃婴和其他残害婴儿的行为。
第四十六条 【损害赔偿】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女儿媳妇和别人私奔,四年没有回家了。你完全可以去法院起诉离婚的。法院也会判决。因为他是和别人私奔。属于过错方。有赡养孩子的义务,要有交抚养费。而法院也会判决你们马上离婚解除婚姻关系的。
可以的,可以起诉离婚,对方也要付一定得抚养费。
但是现在找不到人,比较的困难。
可以到法院起诉,但仅限于孩子的抚养费。其他的也只能是道德层面的谴责。
可以的,不过你们一直没联系吗?这媳妇心够大的,俩宝宝都不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