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债务离婚后怎么处理偿还

2025-01-03 13:0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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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41条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简而言之,就是夫妻共同债务,夫妻共同偿还,通过离婚转移财产,躲避离婚的恶意行为,会被追究法律责任。婚内即使是以个人名义借款,但借款用于家庭生活,就被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也会受到法律制裁。
对于夫妻共同债务,即使双方离婚,也应当共同清偿。
具体情况分为以下几种:
(一) 双方的共同财产足以清偿共同债务的,以共同财产来清偿共同债务,剩余财产在双方之间平等分配。
(二) 共同财产不足以清偿共同债务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如协议不成,由法院进行判决。
(三) 不存在共同财产的情况下,债务由双方协议清偿,如协议不成,仍由法院进行判决。
(四) 如果夫或妻一方死亡的,生存一方应当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回答2:

回答3:

依据《婚姻法》及相关规定,原则上夫或妻一方在婚前成立的债务为个人债务,由个人财产为限来偿还;婚姻存续期间成立的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由夫妻共有财产偿还。详情如下:
(一)一方婚前所负个人债务的,债权人不得向其配偶主张权利,除非能够证明所负债务用于婚后家庭共同生活。
(二)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或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原则上应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另一方能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的除外;能够证明夫妻约定分别所有财产制,且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也除外。
(三)夫或妻一方就共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后,可基于合法依据向另一方追偿。

回答4:

夫妻离婚后,如果属于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债务,仍然应当由夫妻共同偿还。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五条 当事人的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已经对夫妻财产分割问题作出处理的,债权人仍有权就夫妻共同债务向男女双方主张权利。
一方就共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后,基于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的法律文书向另一方主张追偿的,人民法院应当支持。

回答5:

离婚时夫妻债务应该如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