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信用社是可以办理房贷业务的。
想要办理可以准备以下材料:
①个人贷款申请书;
②借款申请人及配偶的有效身份证件、户口簿、婚姻状况证明;
③担保贷款需提供相关担保资料;
④贷款用途证明资料;
⑤还款能力证明材料;
⑥农村信用社(农商行)规定的其他资料。
其他具体条件可到相关柜台咨询。
扩展资料:
一、农户小额信用贷款是农村信用社基于农户的信誉,在核定的额度和期限内向农户发放的不需抵担保的贷款。农户小额信用贷款是农村信用社根据农户生产经营的特点专门开发的产品,是农村信用社的特色产品。
二、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实行“一次核定、随用随贷、余额控制、周转使用”的管理办法。
三、产品特点:
对象特定,手续简单,方便灵活。
四、适用对象范围:
具有农村户口,主要从事农村土地耕作或者其他与农村经济发展有关的生产经营活动的农户。
五、业务办理流程:
(1)农户信用等级评定。主要根据农户基本情况、资产负债状况、生产经营状况、信誉程度等指标进行测评。农户信用等级分为优秀、较好、一般三个档次。
(2)核定农户信用额度。根据农户信用等级评定结果、农户资金需求情况及信用额度申请,由农村信用社核定相应等级的信用贷款限额。
(3)发放贷款证。以户为单位,一户一证。
(4)借款申请。农户申请贷款时,持农户贷款证、有效身份证(或户口簿),便可申请办理信用额度内的贷款。
(5)贷款发放。农村信用社接到农户借款申请后,由信贷专柜人员(或门柜人员)审查后签订合同,填制借款借据,农户可按规定支用贷款。
(6)按期还款。借款人按照借款合同约定偿还贷款本息。
参考资料:
浙江农信--农户住房贷款
农村信用社有贷款还能贷款买房:
1.农村信用社有贷款,还是可以通过贷款买房的;
2.前提条件是,有充足的还款来源,征信良好,无过分逾期记录的还是可以办理贷款业务的;
3.有按期还本付息的能力。原应付贷款利息和到期贷款已基本清偿,没有清偿的,已经作了贷款人认可的偿还计划,除自然人和不须经工商部门核准登记的事业法人外,应经过工商部门办理年检手续;农村在贷款社已开立基本账户或一般存款账户,并在该账户内保留有一定数额的支付保证金;
4.自愿接受贷款社的信贷及结算的监督检查,能够保证定期向贷款社报送经营计划和相关业务、财务报表、申请保证、抵押贷款的,必须具有符合规定的贷款保证人、贷款抵押物或质物;
5.贷款保证人必须是在农村信用社开设存款账户并具备良好的经济效益和资信度的企业或经济实体。
农村信用社是可以为居民买房提供贷款的喔,而且去办理的时候带上以下资料就可以了:
①个人贷款申请书;②借款申请人及配偶的有效身份证件、户口簿、婚姻状况证明;③担保贷款需提供相关担保资料;④贷款用途证明资料;⑤还款能力证明材料;⑥农村信用社(农商行)规定的其他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