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财产清查,是怎样进行的

2024-11-24 01:1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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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婚姻法》第十七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二)生产、经营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三十九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离婚时,你只能分割你们的共同财产。所以说,你是没有权利要求查清你公婆的财产的。

回答2:

离婚诉讼是谁主张谁举证原则,法院不负责清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