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社会组织活动主要有两个特点:一是为经济利益驱动,行骗敛财是主要目的。很多非法社会组织打着开展培训交流、对接资金项目、颁发奖状奖牌、命名荣誉称号等方式,忽悠社会公众、企事业单位甚至基层政府,谋取非法利益。二是具有较强的隐蔽性、随机性和分散性。很多非法社会组织没有固定办公场所,主要通过网站或微信等互联网渠道开展活动,经常是“打一枪换一个地方”,有的只是几个人组织的“草台班子”,在非法目的达到或被曝光后便迅速逃匿,关闭网站、销毁证据。
今年2月,北京市民政综合执法监察大队执法人员取缔了名为“中国数字信息与安全产业联盟”的组织。面对现场执法,该“联盟”一位工作人员甚至喊:“东西随便抄,别碰坏家具!”为加大非法社会组织的打击力度,民政部门不断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发动社会力量提供线索和证据,有效收集了大量非法社会组织的活动信息。
民政部还与公安部联手,自2018年4月1日至12月31日,在全国范围内进行集中整治,重点对利用“一带一路”建设、“军民融合”“精准扶贫”等国家战略名义骗钱敛财和冠以“中国”“中华”“国际”等字样开展活动的非法社会组织予以打击整治,同时探索建立非法社会组织责任人“黑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