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这个包工头来支付。
你公司并没有直接的与这个出事故员工有任何的雇佣关系。
你公司不需要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根据我国《建筑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对伤亡事故必须坚持“四不放过”原则:
(国务院[1993]50号文《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1) 事故原因不清不放过。
(2) 事故责任者和群众没有受到教育
不放过。
(3) 没有防范措施不放过。
(4) 事故的责任者没有受到处分不放过。
你公司情况应根据事故调查结果作出裁定。
另外,还应检查你公司的法人资质、项目经理资质及工地安全教育情况(三级教育)。如果你们和工头签订的有劳务分包合同,且对方有劳务公司资质你公司可能不被法律追究。但若你们直接签订的劳动合同多少也会承担责任的,如果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结果会更严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