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根据《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的规定,没有相应的关于安全生产许可证到期后可以延期的情形。根据目前关于矿山类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有关规定,矿山类安全生产许可证的许可类型主要是指矿山地下开采、露天开采及尾矿库等3种类型(包括露天/地下联合开采)。
建议你首先确定现有安全生产许可证许可的具体内容,是露天开采部分?还是地下开采部分?还是尾矿库堆存系统?
具体情况也要向当地安监部门矿山业务科室汇报,各地关于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延期和改扩建三同时手续要求可能不同。对于地下开采六大系统建设,有的地方是不涉及安全生产许可证许可内容,但需要编制安全专篇;对于尾矿库改扩建,如果是在现有坝址位置加高加宽,可能不涉及安全生产许可证内容,如果是对尾矿库库容、库型、库址等关键系统进行改扩建,或者改变尾矿性质等内容,一般需要走“三同时”手续,那就不是现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的问题了。
另外一类延期,是指安全生产许可证正常运行,3年到期后的正常延期,可根据相关的规定整理相应的延期资料,按时向当地安监部门报告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