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方便参保职工领取生育保险待遇,自2013年8月5日起,对经审核符合生育保险待遇申领条件的,直接通过职工社会保障卡(职工医疗保障卡)发放。职工可持社会保障卡直接到银行柜台或ATM机提取即可。如遇社会保障卡金融区不能使用的,将为职工开设新的银行卡。新开卡人员名单,将在市社保局网站http://www.sdjnsi.gov.cn通知公告栏中告之。上月20日至本月4日审批并已打印生育保险待遇结算单的,当月15日后领取;每月5日至19日审批并已打印生育保险待遇结算单的,次月开始领取。发生生育并发症费用的于办理日次日起45个工作日后到银行营业网点查询。
各地政策不一样,需要具体咨询当地的相关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