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监控。定时、常态化的在互联网上搜索和监控知识产权的侵权行为,要有敏感的视觉听觉发现问题,对网上发现的问题,要立即取证(有时对证据要进行公证)。第二,揭露。对已经或正在对自己知识产权侵权的行为在互联网上予以揭露,揭露其实质,将侵权行为大白于天下,让其无处藏身。让侵权行为成为过街老鼠,人人喊打。第三,打假。在网上 开展打击仿冒、假冒的侵权行为。也可以就自己知识产权保护形成司法程序的维权。在网上披露,既扩大了自己知识产权的影响,也形成了追究不法侵害行为舆论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