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是否选择离婚,完全是当事人根据自己对生活和家庭成员的承受能力决定的。但是,如果男方在婚姻存续期间对家庭成员不闻不问,那么其行为就是遗弃家庭成员。如果,女方选择诉讼的形式离婚,可以向男方提出离婚损害赔偿。根据《婚姻法》第46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第一,重婚的
第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第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第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另外,在生活中一方出轨,属于道德层面上的东西,在起诉离婚时可以作为证据提供给法院。
又不是离婚儿子就跑了
离吧。舍不得又怎样。想离。就去狠心
带孩子
为什么离?
凑活过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