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出所只开具受理回执单,我拿到法院去刑事自诉法院却要求我要有一个

2024-12-16 17:50: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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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如果案件发生后,当事人向公安机关的派出所报了案,派出所也给开具了受理回执单,说明该案公安机关已经受理,正在侦办中,而侦办中的案件,是不能向法院起诉了。

当事人可以要求派出所展开侦查,依法向法院起诉。

或者去派出所开具不予处理证明,再到法院申请立案起诉。

法律链接:《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四条 人民法院对下列起诉,分别情形,予以处理:
(一)依照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告知原告提起行政诉讼;
(二)依照法律规定,双方当事人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申请仲裁、不得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告知原告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三)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由其他机关处理的争议,告知原告向有关机关申请解决;
(四)对不属于本院管辖的案件,告知原告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五)对判决、裁定、调解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案件,当事人又起诉的,告知原告申请再审,但人民法院准许撤诉的裁定除外;
(六)依照法律规定,在一定期限内不得起诉的案件,在不得起诉的期限内起诉的,不予受理;
(七)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判决、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