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的新《商标法》规定,2014年5月1日之前已运用到外包装上的驰名商标,可以不追究责任,5月1日之后还把驰名商标附上外包装则属违法。所以只要是5月1日之前的外包装上有驰名商标可以不作处理。
2014年5月1日起,“驰名商标”字样将被禁止出现在各类商品包装或者容器上,也不得用于产品的广告宣传、展览以及其他商业活动中。现在赶紧提前把生产的带有“驰名商标”的商品修改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