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孩子户口未迁出,现在不能念书,户主不理怎么办?

2025-01-01 13: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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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第一,没有任何规定,双方在离婚后,取得抚养权的一方有权利将孩子的户口迁出。因为,双方虽然离婚,但是双方作为孩子合法监护人的身份是无法改变的。
  第二,根据《婚姻法》第三十六条规定,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也就是说,关于双方离婚后,对孩子的教育,双方都有责任。这与孩子的户口在哪一方无关。

回答2:

根据以上的信息,我们给予您的解答内容如下:您的问题,从严格意义上来说不属于法律问题,而是属于户籍政策性问题,这个问题在现实中确实比较难解决和办理。一是,法律并没有相关的条文对户籍的迁移问题作出规定;二是户籍管理部门的政策比较僵化,没有相关的证件和证明就无法办理;三是,对于户籍问题法院一般不会受理,因此也无法通过诉讼途径达到目的。目前,给您的建议是积极联系您们当地居委会或村委会在您姐与其前夫之间进行协调和沟通。另一方面,积极向户籍管理部门说明事情的真实情况,要求他们进行融通的处理。以上建议供您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