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一方下落不明满二年,可以首先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失踪,一方被宣告失踪后,经公告查找确无下落,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可依法判决准予离婚。
对宣告失踪人的财产法院可以指定财产代管人,财产代管人可以从失踪人财产中支付失踪人所欠税款、债务和应付的其它费用,财产代管人还可以作为原告或者被告参与因失踪人财产关系提起的诉讼。
对方下落不明满四年的或者发生意外事故两年的可以宣告死亡,宣告死亡的法律效果与自然死亡相同,婚姻关系因宣告死亡而消除,如果被宣告死亡人重新出现或者确知他没有死亡,经本人或利害关系人申请,法院应撤消对他的死亡宣告。配偶在其宣告死亡后没有再婚的,夫妻关系从撤消死亡宣告之日起自行恢复。如果配偶已经再婚的,则不认定夫妻关系自行恢复。
对于撤销宣告死亡人其财产如何处置法律做出了相关规定(1)有权请求返还财产;(2)子女在被宣告死亡期间被他人依法收养的,该收养关系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