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扣分累计满12分, 怎么处理

2025-04-14 23:4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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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车辆扣分累计满12分必须在十五日内参加为期七日的科目一学习,学习后进行考试,考试合格的,记分才会予以清除。

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

第六十八条  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达到12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其机动车驾驶证。  

机动车驾驶人应当在十五日内到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违法行为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参加为期七日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学习。机动车驾驶人参加学习后,车辆管理所应当在二十日内对其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考试。

考试合格的,记分予以清除,发还机动车驾驶证;考试不合格的,继续参加学习和考试。拒不参加学习,也不接受考试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公告其机动车驾驶证停止使用。  

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有两次以上达到12分或者累积记分达到24分以上的,车辆管理所还应当在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考试合格后十日内对其进行道路驾驶技能考试。接受道路驾驶技能考试的,按照本人机动车驾驶证载明的最高准驾车型考试。

扩展资料

《机动车驾驶证业务工作规范》中规定:

第二十六条  车辆管理所办理满分考试业务的流程和具体事项为:  

(一)受理岗审核申请人提交的身份证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出具的接受教育凭证。符合规定的,对一个记分周期内记满12分的办理科目一考试预约,对一个记分周期内2次以上记满12分或者累积记分达到24分以上的办理科目一和科目三道路驾驶技能考试预约,核发预约考试凭证。  

(二)考试岗按规定进行科目一和科目三道路驾驶技能考试。  

第七十九条  车辆管理所在办理机动车驾驶证业务时,应当核实机动车驾驶人联系地址、联系电话等信息,发生变化的,进行变更备案;经核查发现未按规定参加审验的,应当按规定进行审验;经核查发现记满12分的,应当按规定扣留机动车驾驶证,并书面告知其应当在十五日内接受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的教育和考试。  

对持有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驾驶证的驾驶人,在满分考试中需要接受道路驾驶技能考试的,按照降级后的最高准驾车型进行考试。

参考资料来源:岳阳市人民政府-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