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证写的是我爸的名字,可我爸突然去世了,没有留下遗嘱,房产证在姑姑那边,她有权利改成她的名下吗

2024-11-24 19:56:22
推荐回答(5个)
回答1:

不能改,因为遗产没有遗嘱的情况下需要第一顺位继承人参与继承,第一顺位继承人包括父母,配偶,子女。在没有第一顺位继承人的情况下,第二顺位继承人才能参与继承,兄弟姐妹属于第二顺位继承人。如果你母亲健在,实际房产有你母亲的一半,只有剩下的一半才是遗产。

回答2:

你爸的房子如果其生前没有立有遗嘱,则应当按法定继承办理,房产证虽在你姑姑那边,但她无权也无法过户到她的名下。

回答3:

我国关于继承权原则:
保护公民合法财产继承权的原则
保护公民私有财产继承权的原则主要有以下表现:第一,凡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均为遗产,全得由其继承人继承。第二,继承人的继承权不得非法剥夺或限制。第三,继承权为绝对权,任何人都负有不得侵害的义务。
继承人 :法定继承人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没有遗嘱)。遗嘱继承是指按照立遗嘱人生前所留下的符合法律规定的合法遗嘱的内容要求,确定被继承人的继承人及各继承人应继承遗产的份额。

回答4:

当然没有权利。

回答5:

没有,只有你妈和你兄弟姐妹,因为你们才是他直接亲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