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发放通知书时可能公示期还未满。评标结束后,对于中标候选人应进行公示,公示期内,对中标结果有疑议的可向招标人提出质疑。公示期结束,没有疑议的,则可发布中标通知书,有疑议的,根据疑议提出的相关问题,进行复核,必要时组织进行重新评标,重新评标后,中标结果改变的,要重新进行公示。在公示期满后提出质疑的,招标人 可不予受理。
确定中标人后一般先进行三天的中标公示,公示完毕无异议后就可发中标通知书了,对此法律并无详细规定。
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应当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通知未中标人,并与中标人在3O个工作日之内签订合同。中标通知书对招标人和中标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
七部委30号令《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第五十六条规定:“评标委员会提出书面评标报告后,招标人一般应当在十五日内确定中标人,但最迟应当在投标有效期结束日三十个工作日前确定。”第六十二条规定:“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