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你的举报文里难以摸清事实的经过。
但是可以看出一审和二审中在某些程序上是违法的,在证明案件事实的证据上可能是存在问题的,你可以继续向最高人民检察院申诉请求检察院提起抗诉,检察院的内部规定是没有法律依据的。如果你确实掌握了审判中法官枉法裁判的确凿证据,也可以提起刑事诉讼,要求检察院立案,但是难度会比较大。
建议你把判决书和相关证据发上来,或者你直接委托律师办理。
不全,看不出个所以然,你该把判决的原文发下,并在你有疑点的内容后面括号内写观点。
还有就是要提刑事诉讼必须要向纪委或反贪局反映,他们确定后才能提起刑事诉讼。
不可能对法院判决提起行政诉讼,也不能对法官的行为提起刑事诉讼。
对于已经生效的判决文书,可以行使的程序权利有二:一是申请法院再审,二是申请检察机关抗诉。
对于法官枉法裁判行为可能涉嫌犯罪的,可以向检察机关实名举报。实名举报检察机关必须作出答复的。
按照审判监督程序,人民检察院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上级人民检察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出抗诉:(1)、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不足的;(2)、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3)、人民法院违反法定程序,可能影响案件正确判决、裁定的;(4)、审判人员在审理该案件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对同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有前款规定情形之一的应当提请上级人民检察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出抗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