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配偶是否知情不是免除债务的理由
2、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情形的除外,
3、法律依据: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 第二十四条 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情形的除外。
2)《婚姻法》(2001修正) 第十九条第三款 【夫妻财产约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分不同情况:1、如果此外债不受法律保护(比如赌债),那妻子不用还!2、如果是普通债务的话,通常妻子都要承担偿还义务的,不管你知不知情。除非你能有特别充足的证据证明此笔债务没有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否则摆脱很难还款责任的!但前提是,你的丈夫要有充分的证据证明此笔债务是真实存在的,否则你有权利不承认此笔债务!建议就相关案情咨询当地律师,祝好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