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个担保人的法律责任问题~~

2024-12-14 13:40: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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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担保人签署了合法的担保协议,就应当履行担保义务。不过,遇到以下5种情况,则可以不承担担保责任。一、超出“担保责任期限”。担保也有“有效期”,法律条文中对有效期限叫“担保期间”。逾此期限,债权人未提起上述主张的,担保人则不再承担担保责任。二、担保法第三十条规定:主合同债权人采取欺诈、胁迫等手段,使担保人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提供担保的,担保人不承担民事责任。三、债权人与债务人协议变更主合同的,应当取得担保人书面同意,未经担保人书面同意的,担保人不再承担担保责任。担保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执行。四、担保期间,债权人许可债务人转让债务的,应当取得担保人书面同意,担保人对未经其同意转让的债务,不再承担担保责任。五、《担保法》司法解释第8条的规定:“主合同无效而导致担保合同无效,担保人无过错的,担保人不承担民事责任。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主合同无效而导致担保合同无效,担保人无过错的,担保人不承担民事责任;担保人有过错的,担保人承担民事责任的部分,不应超过债务人不能清偿部分的三分之一。

回答2:

多个人保的情况下: 有约定的为按份共同保证;未约定的为连带共同保证。 1、按份共同保证:按份额清偿 2、连带共同保证:对外承担连带责任,是以债务人的债务额为限承担保证责任,债权人可以向其中一个保证人要求清偿债务。 法院的判决是依据事实(证据)和法律所作出的,在没有证据能充分证明保证人对保证责任的承担是有约定,推定为无约定,即保证人承担连带责任。 要是骚扰你家人,可以寻求法律途径解决。

回答3:

要是承担的是连带担保责任,债权人可以向任意一人要求清偿债务的,然后清偿了的担保人再向被担保人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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