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你们之间没有合同说明双方责任。即他是否接收你的库存,并且不接收库存又会有什么责任。其次你从他手上要货,且你要的货不属于你的库存,你也给他打了收条,那么他的起诉,法院会受理。你必须还货款。 最好你们之间接收库存至是口头承诺,没有任何书面合同,然而你向他提货,且打了收条,则构成另一民事事实。 俩件事情是不能算在一起的。我现在是学生,你最好咨询下专业律师。 我只能提供自己所分析的。